《關于貫徹山東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實施意見》全文
近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15部門聯合印發《關于貫徹山東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到2022年底,3個重點城市進一步鞏固提升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其他設區城市居民小區基本實現生活垃圾分類有效覆蓋;各試點縣(市、區)形成一批成熟的經驗模式;其他縣(市)至少有1個街道(鄉鎮)基本建成省級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到2025年底,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法規政策體系;各設區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左右;全省50%以上的縣(市、區)基本建成省級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
關于印發《關于貫徹山東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局、黨委宣傳部、發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財政局、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文化和旅游局、衛生健康委、團委、婦聯、機關事務局(中心)、郵政管理局:
現將《關于貫徹山東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中共山東省委宣傳部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山東省商務廳
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
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山東省委員會
山東省婦女聯合會
山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山東省郵政管理局
2022年4月20日
關于貫徹山東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實施意見
為做好《山東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貫徹工作,切實加強全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錨定我省“走在前列、全面開創”“三個走在前”總遵循、總定位、總航標,健全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的“全鏈條”分類體系,不斷提高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水平。
2.工作目標。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到2022年底,3個重點城市進一步鞏固提升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其他設區城市居民小區基本實現生活垃圾分類有效覆蓋;各試點縣(市、區)形成一批成熟的經驗模式;其他縣(市)至少有1個街道(鄉鎮)基本建成省級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到2025年底,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法規政策體系;各設區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類習慣;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左右;全省50%以上的縣(市、區)基本建成省級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
二.分類標準
3.鼓勵因地制宜探索分類模式。在城區,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模式。在農村,探索因地制宜、簡便易行的分類模式。鼓勵按照紙類、塑料類、金屬類等進一步細化可回收物;鼓勵探索廚余垃圾“餐前”和“餐后”細分、就地堆肥等模式。
三.主要任務
(一)推動源頭減量
4.強化產品包裝物源頭減量。建立涵蓋生產、流通、消費等領域的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工作機制。指導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嚴格落實相關國家標準和要求,減少包裝廢棄物產生。指導電子商務、快遞、外賣等行業按規定采用可重復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裝材料,推動建立激勵約束機制,促進包裝物源頭減量和回收利用。(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郵政管理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并持續推進。以下均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落實并持續推進,不再列出)
5.推動一次性塑料用品源頭減量。落實國家有關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規定,到2025年底全省所有賓館、酒店、民宿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各設區城市餐飲外賣領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強度下降30%。(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
6.積極開展“光盤行動”。廣泛開展“反對浪費、崇尚節約”宣傳教育。指導餐飲企業張貼“珍惜糧食、光盤行動”等宣傳提示,推行小份菜、拼盤菜等,引導消費者適度點餐、餐后打包,自覺抵制餐飲浪費行為。建立實施機關食堂反食品浪費工作成效評估和通報制度。(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機關事務局)
7.倡導推行綠色辦公。推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等帶頭實施綠色辦公,結合單位辦公需要,推廣無紙化辦公或優先采購再生產品,擴大環保再生紙、再生耗材等再生產品采購規模,限制采購使用一次性消費品,推動能源資源節約。(責任單位:省機關事務局、省級各行業主管部門)
8.推行凈菜和潔凈農副產品進城。加大凈菜上市、潔凈農副產品進城工作力度。加快推進凈菜在標準化菜市場、商場、超市等場所上市。推動已建和新建農貿市場廚余垃圾就地處理設施配套建設。(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健全分類設施體系
9.完善分類投放收集設施。2022年5月底前,各設區市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明確其相關職責。建立與收集范圍內人口數量、各類生活垃圾產生量相匹配的投放、收集設施,并噴涂統一、規范、清晰的標志。積極推廣“撤桶建房(亭)+定時投放+桶前監督指導”等行之有效的分類投放模式。推動各類場所具備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能力,做到“專桶專投”。2022年底前,全省新(改)建生活垃圾分類房(亭)1.1萬個以上。(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10.完善分類轉運設施。集中開展生活垃圾中轉站或轉運站改造提升行動,做好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類轉運、分區管理。有條件的區域可與再生資源分揀中心、公廁等設施合建綜合體,開辟生活垃圾分類宣教科普基地專區,推動形成與源頭分類相銜接的多功能、多元化轉運網絡。2022年7月底前,各設區市完成排查并制定生活垃圾中轉站新建、改建、整合、提升實施方案。2025年底前,全省所有中轉站或轉運站提升改造工作全面完成。(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
11.完善分類運輸設施。根據運輸頻次和線路,配足標識規范、清晰的分類運輸車輛,2022年底前全省新增分類運輸車輛600輛以上。合理規劃收集線路和收集頻次。鼓勵各設區城市在商業街區開展“音樂專線”,在居民居住地比較集中的區域開展“公交專線”。有條件的縣(市、區)可在一定的區域內推行“車載桶裝,換桶直運”等密閉、高效的生活垃圾運輸方式。加大對運輸環節的監管力度,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裝混運”。(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
12.提升其他垃圾處理水平。統籌規劃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鼓勵跨區域共建共享,提高焚燒處理比例。現有生活垃圾填埋場剩余庫容可轉為兜底保障設施備用。全面排查評估現有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狀況和污染物排放情況,確保滲濾液、飛灰等安全達標處置。2022年全省新(擴)建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廠3個。到2024年年底,超設計庫容或設計高度填埋的生活垃圾填埋場須按照環保相關要求全部完成規范整治。(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
13.有序開展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各設區市科學選擇適宜的廚余垃圾處理技術路線和處理方式,以集中處理為主、分散處理為輔,穩妥有序推進設施建設,逐步擴大廚余垃圾處理能力。2022年,全省新(擴)建廚余垃圾處理廠6個。到2025年,全省廚余垃圾總處理能力達到1萬噸/日以上。(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
14.深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體系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兩網融合”。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相關設施、場所共享共用。現有生活垃圾中轉站,有條件的可逐步改造提升,增添再生資源回收與中轉(分揀)設施設備。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因地制宜配置生活垃圾分類設備;支持、引導新建小區,同步規劃、建設和配置生活垃圾分類房(亭)。引導農貿市場、商超等商業體配套建設融生活垃圾分類與廢舊物資回收于一體的多功能公共配套設施;引導、鼓勵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規范回收車隊,采取預約上門回收的方式將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玻璃等再生資源予以回收。統籌規劃建設可回收物集散場地和分揀處理中心,推動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支持居民小區設置廢舊家具等大件垃圾臨時存放場所。(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供銷社)
15.加強有害垃圾分類和處理。根據生活垃圾分類產生的有害垃圾數量及種類,采取與危險廢棄物協同處理的方式,補齊有害垃圾處置設施短板。加強風險管控,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管理要求,規范有害垃圾收運管理,并交由有相應危廢經營許可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推廣濟南市、青島市有害垃圾每月定期收集制度,建立完善有害垃圾定期分類收運體系。(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
16.鼓勵生活垃圾協同處置。積極推廣靜脈產業園建設模式,探索建設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醫療廢物、危險廢物、農林垃圾等各類固體廢棄物的綜合處置基地,發揮協同處置效應,促進產業園內各類處理設施工藝設備共用、資源能源共享、環境污染共治、責任風險共擔,降低“鄰避”效應和社會穩定風險。鼓勵統籌建設跨區域處理設施。(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
(三)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帶動
17.加強公共機構示范引領。強化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內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干部職工培訓體系和單位工作評價范疇,組織黨員干部主動聯系社區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現場指導,將生活垃圾分類開展情況納入節約型公共機構創建和文明單位創建重要內容。公共場所因地制宜配齊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設施,配足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內容,鼓勵根據場所特色設置標識明晰的創意分類投放桶,發揮示范引領作用。(責任單位:省機關事務局、省教育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體育局等各行業主管部門)
18.開展示范創建活動。大力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由試點化、局部化向全域覆蓋、全面落實轉變。各設區城市強化對縣(市、區)、鄉鎮(街道)居住區、單位、企業等實施生活垃圾分類情況的檢查考核。到2025年底,全省50%以上的縣(市、區)基本建成省級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19.側重沿黃地域全面推進分類。推動我省沿黃9市25縣(市、區)和南四湖、東平湖周邊4個區縣加快生活垃圾分類,更好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到2024年底,以上區域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系統。(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四)營造社會氛圍
20.深入宣傳貫徹《條例》。建立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生活垃圾分類宣傳聯動機制,統籌村(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力量,引導單位、家庭和個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義務。省級各行業主管部門制定印發加強《條例》學習宣傳動員工作方案,明確全省本行業具體貫徹措施和工作要求,擴大培訓覆蓋面。(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廣電局、省級各行業主管部門)
21.強化學校教育。加強各級各類學校生活垃圾分類教育工作,將生活垃圾分類知識納入各級各類學校教學內容,融入學生的校園生活和社會實踐活動。持續開展“垃圾分類進校園”活動。通過開展建設文明校園、綠色學校、“小手拉大手”等活動,推動社會各界和市民群眾提高生活垃圾分類意識。(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22.營造全社會參與良好氛圍。倡樹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將生活垃圾分類納入各類文明創建工作。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社會動員優勢,支持第三方機構提供專業服務,指導行業協會制定自律規約,擴大生活垃圾分類志愿者、社會監督員隊伍。各鄉鎮(街道)、村(居)發動黨員、退休人員、熱心市民等組建志愿者督導隊伍,督導小區、單位、沿街商鋪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工作。深入發動巡訪團、“拍客團”等群眾隊伍,廣泛吸納熱心市民,充實志愿者隊伍。(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四.保障措施
23.加強組織領導。推動完善省級生活垃圾分類協調機制,統籌推進全省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各設區市要進一步健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體制機制,加強和統籌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能力建設。強化黨建引領,建立健全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黨組織四級聯動機制,明確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責任單位:全省城鄉環衛一體化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24.融入社區治理。將生活垃圾分類作為加強基層治理的重要載體,以社區為單元,逐步形成社區(村)黨組織、居(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轄區單位、社會組織、居(村)民等共同參與的推進合力。依托網格化社會治理、綜合執法、第三方等巡查隊伍,加大對居住區、街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日常巡查、督查力度,建立情況通報及反饋機制,形成全社會共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的強大合力。(責任單位: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25.完善配套制度。省直各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制定和實施相關工作細則和配套措施,如編制全省生活垃圾分類專項規劃;制定全省分類設施配置標準、操作指南、監督管理標準;制定旅館行業、餐飲行業、快遞行業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措施等。各設區市加快制定生活垃圾分類相關法規或規章,細化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要求和技術標準,2025年底前形成符合本地實際、具有地方特色的制度體系。(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郵政管理局)
26.加大資金投入保障。各設區市、縣(市、區)統籌安排預算資金支持生活垃圾分類系統項目建設及運營,統籌利用相關資金加大對生活垃圾分類投入力度。按規定落實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相關稅費優惠政策,降低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稅收負擔。鼓勵各地制定財政激勵政策,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改造和運營、低值回收物利用等。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施生活垃圾宣傳培訓、入戶宣傳、桶邊督導和分類質量評估。(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稅務局)
27.提升科技支撐能力。鼓勵生活垃圾分類技術研究,支持與生活垃圾分類相關的科技創新,重點解決飛灰、滲濾液處理等方面的技術創新問題。著力探索廚余垃圾資源化利用技術,合理利用廚余垃圾生產生物柴油、沼氣、土壤改良劑、生物蛋白等產品,解決好堆肥工藝中沼液、沼渣等產品在農業、林業生產應用中的“梗阻”問題。指導各設區市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全過程管理信息系統和專題數據資源庫,推進環境衛生作業全過程監管和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理設施運營在線監控。(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科技廳、省大數據局)
28.推進收費制度改革。完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對非居民生活垃圾實行分類計價、按量計費;建立生活垃圾總量控制和跨區域處理生態補償機制。(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29.強化行業監督檢查。加大對源頭減量、前端投放的督導檢查力度,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環節的監管。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本行業、本系統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檢查指導工作。各級生活垃圾分類牽頭部門加強對各部門指導、監督、檢查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調度力度,形成部門合力,共同推進全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取得成效。(責任單位:省級各行業主管部門)
30.注重成效評估。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成效評估機制,定期對生活垃圾分類相關要求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用好通報、排名、約談等措施。對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涌現的先進典型按照有關規定予以通報表揚。(責任單位:全省城鄉環衛一體化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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